论文关键词:产业经济 旅游产业 政府不道德 论文概要:从历史过程看,是政府推展了经济体制改革,获释了市场的力量,使得中国经济需要很快发展,显出了政府介入不道德的效率。作为新兴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同时,中国旅游产业经济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十分引人注目。通过对旅游产业的分析可以显现出,产业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施大力而受限的政府职能,提升政府不道德的有效性。 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政府力量是一个十分最重要的因素,任何经济问题都无法挣脱政府不道德的影响。因此,对政府不道德效率的研究沦为经济研究的最重要课题。
政府不道德的效率是所指其产生的绩效或者说是其后果,一般来说展现出为政府不道德的有效率和“政府失灵”两个方面。在产业经济层面,由于牵涉到到产业地位、产业结构、产业发展战略等产业发展的决策和调控问题,政府不道德就更为明确且引人瞩目。政府对经济产业的介入不道德要根据有所不同产业的情况采行适合的措施和形式,与此相适应,对明确经济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不道德的研究也不利于准确评价政府不道德的效率。
本文指出,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经济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能更为典型地表明政府介入不道德的特点。 政府的普遍介入是中国旅游产业发展的众多特征,也是中国旅游产业需要很快发展的最重要原因。客观地看,政府充分发挥的起到是极大的,政府不道德在某些方面是有效率的。
不过,在中国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失灵”即政府不道德无效率的现象较为显著,产生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政府失灵”,进而采取相应措施提升政府不道德效率,是未来中国旅游产业发展无法规避的问题,也是所有经济产业发展必需解决问题的问题。 一、旅游产业发展中政府介入不道德的由来及其有效性 政府具备垄断性和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和公共权力,与市场不道德相比较,政府不道德有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也更加有权威性。
当市场机制过热时,政府的介入不道德之后沦为便利的自由选择。即使在成熟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失灵”和政府介入也是普遍现象。
按照最初的了解,政府的介入范围是市场过热范围,主要是公共物品的供应、外部性现象、大自然垄断行业、信息不几乎和信息不平面等。随着社会发展进程,政府的职能向社会公平职能、经济平稳职能甚至经济发展职能扩展。
[1](P50-54)由此说来,政府介入经济的范围有扩展的偏向,且对社会经济平稳和产业经济身体健康快速增长意义根本性。 中国的旅游产业是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性的大背景下发展一起的。市场机制在产业发展的初期尚能无法造就产业很快构成规模经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市场体制无法自发性地生长,必需要有政府的介入。
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府在旅游产业跟上中不是扮演着市场的替代者,而是扮演着了市场制度的引入者和市场体系的完备者的角色。[2](P66-68)应当说道,政府的全面介入是中国旅游产业难以避免的历史过程。 首先,解决问题旅游产业的外部性问题。
展现出在三个方面:一是旅游资源产权的不完善,旅游资源的大自然属性要求了其有效地产权无法界定。虽然从理论上谈中国的旅游资源产权是具体的,但实际经济活动中却不存在着产权破面和模糊不清,政府必需出面协商旅游资源的用于,协商各种利益关系。二是旅游产品的公共物品属性,对其消费具备不可分性和非排他性,欺诈公共物品造成了挤迫、污染等外部不经济性的产生。[3](P14-17)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各环节的协商、旅游广告宣传、环境保护等方面,似乎要由政府来推展。
三是旅游产业市场信息的分散性。由于旅游产业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相结合性很强的产业,旅游信息的传送过程更为简单,只能靠市场机制无法确保旅游信息传送的有效性。完备其信息传送机制,提高旅游市场信息集散地系统状态,必须政府展开介入。 其次,增进旅游经济快速增长。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任务非常艰巨。到20世纪末,旅游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夹住国民经济发展的起到日益显现出来。
但中国的旅游产业缺少资金积累,企业规模小、旅游产品的质量及国际竞争力较低,全然依赖市场体制下的自发性生长必须较长的时间,无论是政府还是旅游产业本身,都期望延长这一历史过程。汲取日本等东亚国家的经验,政府不应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更加大力的起到。 第三,旅游产业涉及领域的社会公平与平稳。
这一方面的内容十分普遍,如增进旅游社会化进程,符合人们休闲娱乐、渡假的市场需求,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的基本素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中外交流;协商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利益分配,确保社会公平与社会平稳;积极开展地区间旅游产业交流,增进区域间经济与社会均衡发展;21世纪初期,中国西部旅游研发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通过旅游研发造就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等。 二、“政府失灵”及其原因分析 关于“政府失灵”,经济学文献中有数大量的辩论。
按照萨缪尔森的众说纷纭,“当政府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行的手段无法提高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拒绝接受的收益分配时,政府失灵就产生了”。[14](P1189)萨缪尔森的阐述主要从政府不道德的结果没超过目的来解释政府失灵。融合其他研究者的意见,“政府失灵”大体有几种情况:一是政府不道德并未超过预期目标;二是政府不道德的低效率、低成本;三是政府不道德伤害了市场效率。中国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失灵”是少见的现象,政府介入很多情况下都没更佳地确保社会公平与旅游经济发展的效率,而是南北了其相反,沦为发展的阻力。
第一,旅游行业的过度投资。政府有关部门为了获得政绩,就有可能违反市场经济规律,利用所掌控的资源展开过度投放。由于决策犯规导致的“面子工程”、“赔钱工程”劳民伤财,[5](P21-22)导致行业很快发展与企业经济效益不高的对立现象。
以饭店业为事例,80年代初旅游产业跟上时,饭店数量与效益是同步增长的。而到了90年代,旅游产业日渐不受各级政府推崇,投放减少,但饭店的利润率却仍然不低。
当然,政府主管部门也不会根据市场情况拒绝企业在投资及经营方面展开必要调整。但政府却是没利润压力,一旦环境适合,政府必要投资企业经营的现象屡见不鲜。
第二,政府的不合理介入导致旅游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旅游增进发展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因此,政府大自然不会采行各种方式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政府本不应是公平竞争的确保者,但有时因过分特别强调发展的任务,政府的政策之后不会造成旅游产业各包含部分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要增进本部门、本地区旅游企业的发展,就不会有一些差别性的政策,就产生了地方维护与行业维护。中国的旅游企业从所有制方面看主要可分成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如果政府参予企业经营,则必定不会在有所不同所有制企业间构成不平等竞争,压迫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政府失灵”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中国旅游市场某些领域的恐慌现象。如20世纪90年代明确提出的“旅游发展有助于落后战略”,使国内旅行社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更为白热化。
“在事实上旅游发展有助于落后战略的一个最重要目标是造就社会其他经济的发展,惜的是这个目的并不明显,而不正当竞争带给的严重后果毕竟十分显著的。”[6](P19-21)政府增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措施沦为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诱因,让人始料不及。
第三,政府介入企业经营,相当严重诱导和巩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与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只有旅游企业生产的高效率,才能更佳地符合旅游者的消费市场需求,使旅游产业获得身体健康平稳的发展。
即使是国有企业,政府的参予也不会使企业失去理应的经营自主权,在市场经济的运营过程中无所适从。政府过度介入旅游产业的发展,出发点有可能是好的,但实际效果却无以如人意,不会压迫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第四,旅游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社会公平之间的不均衡。
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的经营目标与保护环境、消费者利益之间不存在着一定的对立。在几方面的关系中,政府应当引领旅游企业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留意维护大自然及社会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不过,旅游企业的发展对经济的夹住起到非常显著,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增进企业发展的冲动较为反感,而约束企业保护环境和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动力则比较较强。
因此,政府的介入不一定就能有效地确保消费者利益,避免资源过度利用及环境毁坏。在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多偏向于维护优势企业,而对于一般公众的参予及利益分享缺少积极性,有利于社会公平的构建。
“政府失灵”是由多方面原因导致的:旅游涉及信息的分散性,使得政府并无法掌控几乎信息;政府本身的能力不一定完全符合旅游发展的必须;还有政府本身利益的影响等,都在某种程度地影响着政府职能的行使过程。其中,利益冲突的影响尤为重要。有人指出中国旅游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恐慌局面其根源是旅游管理体制的问题,主要矛盾源于“中央和地方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
[7](P77-78)由此看来,对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职能并不必定起起到,因为政府也要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将政府几乎理想化是不现实的。而且,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政府失灵”是与政府有效率伴而生子的,是政府不道德的大自然结果。因此,只要政府介入不道德不存在,“政府失灵”在或许上就是不可避免的。
政府对旅游产业的介入一般来说是全局性的,如旅游规划与旅游产业政策的制订等,一旦经常出现犯规,其影响是普遍的,政府失灵一般来说是对旅游发展全局的危害。而且,政府对旅游市场的介入一般来说是强有力的,缺少适当的制约,经常出现问题缺失较为艰难。因此,政府介入旅游市场不应采行慎重的态度。
三、政府不道德效率与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 政府不道德的效率反映在增进旅游发展和校正“市场失灵”,同时,“政府失灵”带给的消极影响也是一种客观存在。几年来,由于对政府不道德效率的评价有所不同,学术界再次发生了要不要实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的争辩。
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就是按照旅游产业自身的特点,在以市场居多配备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谋求旅游产业更大的发展”。[8](P284)中国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的实质是对于政府职能的定位,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政府正处于主动地位,由政府来主导旅游产业的发展。
有人指出,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在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大都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政府主导无时无地不出,只是有起到领域的有所不同、实行力度的差异而已。实践中已充分证明,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符合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和我国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因此,这一战略已沦为行业尊重、部门尊重、地方尊重的深入人心的自由选择。
[9](P151-153)提倡“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者其基本的理由是用政府职能校正市场失灵,当然这与中国正处于体制转型期有关,因为“在新制度没几乎创建一起之前,有助于地保有一部分原有制度也许是一个只好的‘好’办法,对那些完全几乎没市场经济经验的计划经济而言,情况特别是在如此”。[10](P4-17) 所持赞成意见者主要是指出中国正处于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与国家经济体制改变的大方向背道而驰。
从大的方面看,市场导向是必然趋势,政府不能按市场规律“推展”,而非“主导”旅游产业发展,中国已重新加入世贸组织,市场自律调节的起到将不会更加大,政府推展起到必定随之弱化,“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已无倡导适当。[11](P4-7)这样的观点充份留意了市场的起到,也注意到了政府职能的有限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职能总体是一种扩展的趋势,不加区分地弱化政府起到有可能某种程度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发展。 否赞同这一战略牵涉到到一个基本的价值辨别,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旅游产业的发展动因是什么,是政府的主导,还是放开管制,即什么样的政府不道德才是有效地的。
应当说道,中国旅游产业的大发展,不是政府必要主导的结果,而是政府放开管制的结果。政府主导了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体制改革获释了市场的力量,成就了旅游产业的大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要准确实行政府主导型旅游经济发展战略,就必需准确充分发挥政府对旅游市场介入的起到,大前提是政府官员必需精神状态地认识到实行这种介入的范围和力度,而时刻警觉自己的介入不道德,贯彻做“有所为有所不为”,贯彻做适可而止。[12](P47-50)这当然只是较好的心愿而已,因为出于自身类似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拒绝,政府有一种介入市场的冲动,无法确信政府自身主动地“适可而止”,这样的“大前提”是不可信的。而且,旅游产业发展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不足以惹来批评的声音,如“政府主导管理旅游产业的概念或许很为合理,却被演绎为不过于合时宜的增强执法人员和大力投资”。
[13](P14-17)进而有入主张现阶段就不应暂停倡导与实行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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