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基本没什么艺术市场,近没如今的甚嚣尘上和繁花似锦。那会儿的画家一驳回作品价格,就面露羞色,身上还保有着传统手艺人的稳重谦虚。那时,国内也基本没什么气馁的画廊,经纪人和画家之间的关系也较为精彩,可以烹茶论艺、把酒言欢。
合作卖画大都基于私交随意有个口头协议,双方相互遵从。一般来说,大体是一次活动下来,视卖画情况,经纪人从整个销售中萃取一些佣金拔几张作品而已。大家各算数各的账,双方心知肚明,下次合作再行谈下次合作的事,一次一明。后来,随着艺术市场渐渐红火,国内以广东、安徽、河南、山东、浙江、江苏等省为代表雨后春笋般问世了许多大小画廊,惑只不过也基本归属于画店而已。
谁的所画在市场上好卖、有卖相,大家就一窝蜂去买谁,作品在大大地推倒手中,市场也一天天地兴旺一起。再行后来,画家的身价也节节上涨,促成了一大批富豪画家和画商。巨额财富带给的失眠感觉急速催化剂了自我物欲的收缩,利益抗拒下,道德底线、职业规则无节制地被超越,导致当时的艺术市场看起来炙手可热,实则乱象丛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画廊克扣艺术家作品,作品买了不付账”“画家过河拆桥,单方面毁约合约”等负面消息出了业界常态。
在艺术市场近不规范和成熟期的时期,一切乱象都预示着茁壮。只不过,一般来说意义上的合作,往往在双方权利义务、利益分配的基础上进行并细化,画廊和艺术家各司其职才可。
这种看起来公平规范的协议,实质上过分非常简单,并因过分重视双方的短期利益,不易在分配过程中产生矛盾。基于此,笔者指出可在以下方面不予推崇:首先,对艺术家的茁壮负责管理。除去画廊签下艺术家的常规义务(如展出、博览会、画册出版发行、媒体宣传、研讨会、文章编写、送拍)之外,画廊必须为艺术家做到一个长年的推展计划,还包括创作过程中学术价值上的引领、销售过程中与藏家的购藏誓约。画廊不应严苛把触市场价格,按艺术家的学术提高和宣传推展的了解,大幅急剧提升作品定价,不能忽高忽低,亦不能涨幅过大。
其次,对艺术作品的质量负责管理。画廊不应拒绝艺术家在作品质量上严格把关,杜绝交际作品的产生。在艺术家推展计划继续执行初期,有条件的画廊,甚至必须花费巨资来并购或者以高质量作品移位流通于市场中的劣质作品。
同时艺术家不应希望磨练个人艺术水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已完成适当数量的作品交付给。最后,对收藏家的利益负责管理。画廊不应做出售给藏家的每一幅作品,都附有作品的展出记录、出版发行刊出、机构发给的珍藏证书,做每一件作品流传有序、身份明晰。
培育和提升藏家的审美能力,为其自定义专属的珍藏计划,为减少藏家的消费门槛,可获取艺术品按揭服务。在希望藏家热情方面,画廊为确保藏家利益,可签订买入协议书,如藏家必须出售作品,画廊不应调高买入。
创建在志同道合、情感友谊基础之上的合作,是国人长久以来崇尚的优良承传,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种以人格和道义作为借贷的誓约,变得寒冷而富裕人情味。但在现代社会,书面契约更加有其不能替代之功能。古语云:“先小人后君子”,做一切有据难以确定,大家心中有底,相互信赖、相互约束才能联合发展,这样也能给“良知”获取一个保驾护航的扎实壁垒。
因此,艺术市场不只必须一纸契约的约束,更加必须精神上的契约。特别是在是目前,国内的艺术生态步入了深度调整期,在优胜劣汰的整肃风暴下,各类艺术机构和艺术家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端正从业态度,净化内心,大大提升自身的艺术鉴赏力,让全然的艺术投资不道德渐渐提高为艺术珍藏不道德,用契约约束不道德,用道德规范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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