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董事会和股东会有什么区别?董事会是行使开会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等职权的机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要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职权。大律师网编辑为您详尽讲解关于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董事会与股东会区别: 1、股东会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议会选举和替换非由职工代表兼任的董事、监事,要求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会批准后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查会批准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会批准后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收支方案; (六)审查会批准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减少或者增加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售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拆分、并存、退出、整肃或者更改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改动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另设股东会。股东做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佩要求时,应该使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亲笔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2条) 国有独资公司也不另设董事会。
2、董事会或继续执行董事 《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成立及职权的规定;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另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开会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继续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要求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收支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减少或者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发售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拆分、并存、退出或者更改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要求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要求聘为或者解雇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奖提名要求聘为或者解雇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另设一名继续执行董事,不另设董事会。继续执行董事可以担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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